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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移民文化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总体目标
本所以改革开放后新兴的移民城市——深圳市——移民文化为研究对象,以深圳大学校内外专兼职研究人员为研究主体,以基础研究与应用决策研究两条主轴为纽带,以创建国内一流、有较大国际影响的省级地方特色文化研究平台和学术研究所为战略目标。经过十年努力,建成深圳特色、广东品牌、中国风格的高水平、开放式、富有成效的广东地方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并为文化强市、文化强省提供文化支持与智力保障。

二、发展规划
1.研究重点与研究方向
本所研究重点为改革开放后城市化进程中新兴移民城市——深圳市——的移民文化。研究方向有三个:移民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包括移民对城市的贡献、城市发展对移民公共服务和精神需求的满足等)、移民文化与市民伦理研究(包括移民文化与市场经济伦理研究、移民社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等)、移民文化与城市精神研究(包括移民文化与城市精神建构研究、移民文化与城市精神弘扬研究等)。
2.重点研究项目
本所重点研究项目主要包括:移民文化与深圳特区精神研究;移民文化与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移民文化与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研究;移民文化与现代公民社会建构研究;移民文化与市场经济伦理研究;移民文化与全球化关系研究;移民文化与文化产业研究;移民文化与城市治理研究;中国移民文化历史与现状研究;国内移民文化比较研究;中外移民文化比较研究等。
3.学术交流
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移民文化学术交流会或研讨会;每五年承办召开一次国际性移民文化学术交流会或研讨会;每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本所举办移民文化学术讲座四人次以上;每年组织本所专职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移民文化建设方面的学术会议、论坛、讲座等活动一次以上。
4.研究成果及其转化
预期研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其中每年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移民文化研究专著一部,CSSCI期刊发表相关论文5篇,各种调研报告多篇。
研究成果主要实现三种转化:学术型成果(理论成果)可以转化为深圳大中小学地方特色校本课程的内容;应用型成果(调研报告)可以向社会普及和文化产业与文化产品转化;咨询型成果(决策咨询报告)主要向政策和咨询转化,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理论参考、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5.人才培养与建设
针对目前深圳移民文化研究人才相对分散、薄弱现状,本所拟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人才培养与建设工作:(1)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拟在伦理学专业、文化与传播专业、政治经济学专业、文艺学专业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增设移民文化相关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培养移民文化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2)移民文化研究团队的建设。充分整合深圳市现有相关人才资源,初步形成以高学历、高职称为核心的研究团队;根据研究任务以及研究项目,动态性组建一支兼职研究人员队伍;设立专项人才培养与建设基金,对专兼职研究人员相关的学术交流、学术研究、职称晋级、攻读学位给予支持,培养一批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移民文化研究专家。

三、组织管理
1.学术委员会及职责
聘请国内与本研究领域一致并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着较深造诣的权威专家,担任本所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学术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1名,每届任期为四年。
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独立行使职权,负责制定和修改本所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本所的年度科学研究规划和计划草案;对较大型学术活动提出建议并推动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审议重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评价本所的重要研究成果;评议本所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成就等。
2.机构管理
本所实行主任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面实施研究所的研究与建设计划,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聘任副主任、专兼职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措和批准使用经费;负责向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及其他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工作。
本所专职研究人员实行聘期考核制。专职研究人员必须完成本所规定的研究任务;本所兼职研究人员实行项目流动制。本所根据研究任务时效性需要,聘请相应的兼职研究人员,签订责权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研究任务聘任合同。
3.档案管理
本所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⑴专兼职人员档案,如聘任合同书、学术交流证明等;⑵研究项目档案,如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⑶研究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奖励证书等;⑷学术活动档案,如会议活动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培训资料、参会名单等。学术活动结束后,本所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包括会议论文或论文集、会议纪要、会议正式通知、会议代表通讯录等;⑸研究经费档案,如纵向、横向经费情况等;⑹工作报告档案,如工作简报、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本、本所大事记等;⑺其他档案。

四、经费管理
1.经费预算
本所根据研究任务每年年初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资料费、设备费、会议费、差旅费、档案建设费、印刷费、版面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费、国际交流与合作费、科研奖励费、项目立项费、成果推介费、办公费等。其中办公费不得超过年度经费预算的20%,研究经费不得低于年度经费预算的50%。
2.经费筹措
本所经费筹措途径有如下几方面:政府拨款(含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拨款以及深圳市的配套资金);深圳大学划拨的日常办公经费和课题被套经费;专兼职研究人员获得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经费;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款。
3.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实行主任负责制,本所主任在学术委员会的监督下按照年度经费预算负责经费合理支出。本所主任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财经纪律。本所经费不得用于与本所研究无关的项目。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本着多出研究成果、出优秀研究成果的目的,本所拟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考核制度。

五、对外宣传
为打造具有广东品牌的地方特色文化研究基地,本所本着“内美外扬、外力内化”的宣传精神,着力从以下方面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将科研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与国内知名报刊、新闻媒体、网络传媒等进行合作,推介本所的研究成果;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相关主题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等活动;建设本所网站。

深圳大学移民文化研究所

2012年2月26日